昨天, 在港城東大街初家辦事處附近, 一條亂穿馬路的小狗闖了大禍:一輛客車躲避它時, 刮擦到了一輛轎車, 還導致一輛麵包車側翻在地。
上午11時許, 一小型客車沿港城東大街由東向西正常行駛, 突然從路南跑出來一條小寵物狗。 為躲避寵物狗, 客車司機張某急打方向躲避, 狗倒是躲過了, 但快速行駛的客車跨越雙實線駛入逆行車道。
此時, 恰好一輛轎車迎面駛來, 眼見客車就要與之正面相撞, 張某又猛地一方向盤回打, 伴隨一陣刺耳的刹車聲, 轎車還是與客車刮擦而過。 客車後面的一輛麵包車見前面的客車如“醉漢似的”在馬路中間歪來扭去,
事發後, 市交警四大隊民警現場處理事故, 並聯繫車輛將麵包車扶正, 好在事故中沒有人員受傷。
交警提示:寵物狗主一定要加強對犬只的看護, 如果任其自由跑動, 不但保證不了寵物的安全, 更有可能給他人帶來傷害。
注:
《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 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的賠償範圍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