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要訓練幼犬一些基本指令, 例如:坐下、趴下、停住、返回。 訓練應分段進行, 並盡可能的簡單有效, 這有助於強化主人的主導地位, 同時增強幼犬與主人之間的良好關係。 訓練要遵守以下的原則。
對於6月齡以下的幼犬, 每次訓練不能超過10分鐘, 將每日的訓練分成兩次, 並且在不同的時間段內進行。
在幼犬處於平靜狀態時進行訓練, 此時幼犬能夠將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主人所設置的訓練項目上。
盡可能地在同一地點進行訓練, 幼犬能夠將訓練項目與訓練場所聯繫起來。 此後主人可以安排在其它地點進行訓練,
當幼犬按指令正確行為時, 主人應積極地給予獎勵, 反之則採取忽視幼犬的態度。 請勿懲罰幼犬!懲罰只會讓它做出與期待相反的行為, 並會產生長期的不良影響--幼犬自身卻不能認識到這一點!
一次訓練只能進行一個項目。 當幼犬成功完成後, 主人可以進行下一個指令的訓練。 請主人不斷地喚醒幼犬對指令訓練的記憶, 確保幼犬始終記得曾經學習過的內容。
請主人在訓練過程中保持耐性。
主人在訓練時要保持一致的態度, 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做出相同的反應, 這有助於幼犬很快學會什麼是允許做的, 什麼是不允許做的。
主人要像一個好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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