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何先生說, 他養的是一條貴賓犬, 已經養了好幾年了, 感情很深。 今年1月, 與往常一樣, 何先生吃完晚飯後, 用狗繩牽著貴賓犬到附近的廣場溜達。 沒想到, 在遛狗途中遭遇意外, 寵物狗被一輛闖黃燈的私家車撞死。 經交警部門認定, 機動車負全責。
何先生當即攔住了私家車駕駛員要說法。 何先生稱, 自己的貴賓犬是3年前花了2000多元從一家寵物商店裡買的, 養了這些年感情很深, 前前後後在狗身上也花了上萬元。
私家車駕駛員則認為, 自己雖然有過失, 但是對狗的價值無法認同, 覺得何先生的貴賓沒有辦理養犬許可證, 他本身養狗就是違法的, 只願意補償1000元。
爭論之下, 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
據何先生說, 由於子女都不在自己身邊, 近些年只有這只小狗陪伴自己, 幾乎當孩子一般。 發生這件事後, 自己在精神上很受打擊, 他打算向肇事車輛駕駛員討要精神損失費。
那麼, 寵物狗意外與車相撞, 肇事司機到底該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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