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 秦淮公安分局中華門派出所接到徐女士報警稱, 4個月前她在微信上花6000多元買了一隻寵物狗, 結果不僅遲遲沒收到, 近來還發現自己的朋友在同一家店好像“買”了同一只狗。
徐女士說, 去年9月份, 她通過微信認識了自稱是寵物店老闆的李某。 徐女士看中一隻泰迪犬, 和李某在微信上談妥價格後, 便將6100元買狗錢打給對方。 李某勸徐女士把狗寄養在他那裡, 等小狗長大一點再交給她。 雖然一直沒見到自己的小泰迪, 但李某“善解人意”地將小狗的憨態錄下來, 發微信小視頻、照片給徐女士看。 看見自己的狗被李某照顧得不錯,
今年1月初, 徐女士朋友說在李某那裡挑了一條泰迪犬, 讓徐女士參考參考。 “李某發給我和我朋友的所有泰迪視頻、照片都一樣, 同一條狗報價還不一樣。 他給我朋友報價5000多元, 那時候給我的價格要6000多元。 ”徐女士說, 她隨即上微信找李某詢問, 對方先是不理不睬, 最後乾脆拉黑了徐女士。 目前, 秦淮警方已對此事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