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魚
總原則是把四尾對稱的、符合各自品種特徵的金魚挑選出來, 餘下的全部淘汰。
第一次脫水半個多月開始淘汰單尾, 第二次脫水淘汰缺尾、弓身等。
每天巡視時, 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 撈起淘汰掉。 這樣, 從第三次脫水(35~40日齡)之後又過了20~30天, 所有小魚正品率可達70%~80%, 此時再來一次選魚兼清缸, 按品種特徵結合經驗分正品和特等品。 20日齡、40日齡、60日齡之前及4~6釐米時各挑選一遍。 脫水結合挑選, 可節約許多時間。
原則是, 只要看得清, 可以挑選並分類。 假如清明前後孵出的仔魚, 經70天時間飼養、3~4次挑選, 已近6月下旬, 大的小魚已達6~8釐米, 小的也有4釐米以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