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尾是人們通過實施手術將狗的尾巴截斷,
所以就產生了斷尾。
斷尾手術的方法有很多種,
但比較常用的是在幼犬剛出生幾周的時候,
用消過毒的細線將尾部需要截斷的部位以下系緊。
這樣,
阻礙血液迴圈,
幾周之後,
需要被截斷的組織就會壞死,
自然脫落。
所以在這個過程中,
是不會出血的,
而且剛出生的幼犬神經發育得並不完全,
因此也不會忍受太大的痛苦。
我們當然會問,
人們為什麼要把小狗好好的尾巴截斷呢?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只是每種狗斷尾的原因不盡相同而已。
例如可卡犬就需要斷尾,
原因是它們作為槍獵犬,
經常需要穿越荊棘叢生的灌木叢來驅趕鵪鶉等獵物。
如果不把尾巴截短,
它們左右擺動很大的尾巴就會抽打在灌木叢上,
以致受傷。
這樣它們很慘,
所以人類就給它們截斷了尾巴。
又比如說像杜賓、洛威納這樣的犬種,
是用來進行保衛和撲咬工作的,
對它們實施斷尾手術是為了使它們在戰鬥中尾巴不會被攻擊到。
除此之外,
還有一種說法是,
這些犬種在尾巴被截斷之後,
就不能再用尾巴表現出“屈服”的肢體語言,
這更有利於培養它們勇敢、兇猛的性格。
當然,
現在已經有很多狗告別了原始的工作,
斷尾的目的也只是為了外形的需要。
所以有些人認為給狗斷尾是一種不人道的行為,
對此也產生了很多爭議。
雖然對一些犬種實施斷尾手術已經成為了傳統的標準,
但是現在在歐洲的某些國家和地區,
對參賽的狗也已經不再要求必須斷尾了。
狗狗斷尾分好幾種,
一般都在狗狗出生一個星期的時候斷尾,
像羅威那、度賓是從尾骨第一節斷、一些梗類犬是從第三節尾骨斷,
我看過一篇文章,
說,
有些品種狗狗之所以斷尾,
是為了迷惑敵人,
要知道狗狗打架的時候,
尾巴可以出賣它,
是害怕還是準備好,
還是別的什麼,
斷尾以後,
就把一些心理情緒給隱藏起來啦。
這可能是歷史上狗狗斷尾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