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人不可貌相, 很多家長的也會告誡小孩, 不能以貌取人, 但很多國家都列有的危險犬種名單, 卻讓看似兇猛的狗在沒有任何不良紀錄下, 就被認定是惡犬, 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近日就針對《危險犬類法(Dangerous Dogs Act)》導致上千隻無辜的狗被處死, 表達不平, 並要求修法。
根據英國危險犬類法規定, 國人禁止擁有和飼養危險犬類, 例如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巴西菲勒獒犬(Fila Braziliero)、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及有混到比特犬血統的犬隻。 在2014年, 英國就有一隻嗅探犬泰森, 因為身上有被禁止的比特鬥牛犬血統, 而被迫安樂死。 令人難過的是, 泰森並非特例, 在這項法案實施25年以來, 已經有上千隻無辜的狗狗, 因為它們的外表及血統被判處死亡。
RSPCA要求政府修改這項充滿漏洞的法律, 他們指出, 自1991年開始, 有30人因被犬只攻擊而死, 但其中有21起事件中的狗狗, 並非危險犬類法所列的品種,
RSPCA強調, 這項法案不僅挑戰了道德底線及嚴重違反動物福利, 也對執行者造成沈重的心理壓力。 法律應該將重點放在不負責任的飼主, 而非禁止特定犬種, 沒有一隻狗狗生出來就很殘暴, 而是因為它所生活的環境及養牠們的人所造成的。 因此我們應該試著去瞭解狗狗為何會咬人, 並針對問題去教育飼主如何解決。
狗狗行為專家維多利亞.史迪威也強力譴責這條法律。 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