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比雄犬(Bichon Frise)
品種標準
【整體外貌】卷毛比雄犬是小型犬,健壯,活潑可愛,蓬鬆的小尾巴豎在後背,有著一雙充滿好奇的黑色眼睛。同時它的動作優雅,靈活逗人喜愛。卷毛比雄犬的標準比較苛刻,與標準的外形特潔、不符合,或者有在標準中沒有特點提到的缺陷,都應淘汰。
【大小,比例和結構】大小——身高在24.1~29.2釐米, 身高在這個範圍之外的犬, 除非其他方面的特點非常優秀,否則也在淘汰之列。但總的來說,標準身高不應低於22.9釐米和高於30.5釐米,此身高限制不適用於幼犬。
比例——從胸部到尾部的體長比在肩部的身高長1/4,從肩部到胸部的最低點是從肩部到地面高度的1/2。結構骨架緊湊、勻稱,屬中等骨架。
【頭部】表情——目光柔和深邃,顯示出好奇而機敏的神情。圓圓的眼睛為黑色或深棕色,直視前方。眼睛過大、突出、杏仁眼或雞眼,都是缺陷。眼緣處皮膚是黑色或深棕色, 增加了面部的表情,眼緣本身也是黑色。當眼緣部色素不全或缺少色素時,使犬顯得目光呆滯,這絕對是一種缺陷。眼睛的顏色有除了黑色和深棕色以外的其他顏色,也都是缺陷。耳朵下垂,土面覆有波浪形長毛,當耳朵下垂部位朝向吻部時,可延伸到吻部中央。耳朵比眼睛水準部位略高,接近眼眶骨前面。當犬警覺時,耳朵也構成面部表情的一部分。眼眶部略圓,容納圓形的前視的眼球。頭部稍微突出。吻部從鼻部到吻部凹陷的長度是從吻部凹陷到枕部的3/5。從兩側外眼角和鼻端分別連線,構成一個近似的等邊三角形,眼下部稍微內陷,使眼部狹長,下領堅固。鼻頭突出,呈黑色,嘴唇也是黑色,邊緣銳利,不下墮。咬合部呈剪狀,向上或向下突均為缺陷。允許牙齒有少許錯位或不齊,但缺齒是嚴重的缺陷
【頸部,背線和軀幹】頸部弓形,細長,支撐著高仰的頭,向後與肩部連接。頸部從枕部到肩部的長度大約是從前胸到臀部的1/3 。背中線水準,在腰部肌肉肥厚處有一小的弓形。軀幹部胸部發育良好,胸廓寬,使兩前肢伸展靈活。胸部最低點至少延伸到肘頭處,肋骨稍微突出,往腹壁後延,腹部短而肌肉豐富。前胸沿肩關節往前伸展,腹中線適當有起伏。尾巴被毛豐富,尾根與背中線水,由於捲曲,尾巴上的毛可以搭在後背。尾巴下垂,或尾巴在背部上翹的犬,都應淘汰,像公雞似的尾巴也是嚴重的缺陷。
【前軀】肩胛骨、上臂骨和前臂骨長度幾乎相等。肩向後成45度角。上臂向後延伸,從側面觀察時肘頭剛好在肩部隆起的正下方。腿骨發育中等,直立,在前臂和腕部沒有突出或彎曲。肘頭與軀幹緊貼。掌部與垂直處有一斜度。懸指可以去掉,足部圓形,連接緊密,像貓足,行進時兩後肢間筆直前伸。腳墊呈黑色,爪稍短。
【後軀】後肢也是中等程度發育,腿部成弓形,肌肉豐富,較寬。後腿上下部長度幾乎相等,以膝關節連接。後肢從附關節一直到腳墊與地面垂直,懸趾可以去掉,腳部圓形,趾間連接緊密,腳墊為黑色。
【被毛】被毛的質地相當重要。內層被毛柔軟,稠密,外層被毛稍微粗糙,捲曲。觸摸被毛有柔和、踏實,有摸絲絨和天鵝絨的感覺。被毛髮硬是不理想的。被毛鬆散、光滑或被毛過軟 , 缺少內層被毛都是嚴重的缺陷。剪毛--剪毛是為了顯示軀體的輪廓 , 從任何方向看都是圓形 , 不要修剪得過於短 , 頭部、嘴部、耳部和尾部的毛稍微留長。頭部被毛留長使頭部給人以圓形的感覺。背中線修剪成水準。被毛留足夠長,保證外表好看,這是本品種犬的特點。
【顏色】主要為白色,可能在耳朵和軀幹部有淺黃色、淡黃色或棕黃色的長毛。成年犬身上有超過10%的其他顏色的雜毛,應予淘汰,但不適用於幼犬。
【步態】快步跑起來靈活、輕盈,前後肢步伐協調一致,穩定。當運動時,頭部保持上揚姿勢,當適度加快時,四肢稍微向中間靠攏。當犬離去時,兩後肢步態一致,可以看見腳墊。來回運步時,犬的步伐也一致和精確。
【性情】彬彬有禮、敏感、頑皮而可愛。逗人喜歡的特點也是此品種是否純正的標誌,或者說至少應該有這一點。
1988年10月11日通過
1988年11月30日生效
品種歷史
卷毛比雄犬和卷毛尼犬一樣起源于長毛犬和華特斑毛犬,因此得名'卷毛比雄犬',後來簡稱為'比雄犬'。卷毛比雄犬又分為四類:馬耳特比雄犬、博洛尼亞比雄犬、哈瓦那比雄犬和坦納利佛比雄犬,都來源於地中海地區。
由於卷毛比雄犬的性格受到人們的喜歡,因此從古代開始它們就隨著人們到處漂流,經常作為交換的物品被水手們從一個大陸帶到另一個大陸。最初在西班牙它們大受歡迎,現在一般認為是西班牙水手將這種犬帶到坦納利佛的加那利群島。大多數人認為在個時期這種犬主要稱為'坦納利佛犬',而不是叫做'比雄犬'這個通常的名字,因為這種犬有少許的外來特性和它日益增長的商業價值。
在1300年前後,義大利水手們在航海時重新發現了這種小型犬,並將它們帶回太陸,成為義大利貴族們的寵物,和那個時期的其他犬一樣,被修剪成獅子的模樣。
比雄犬在法國出現是在文藝復興時代的費朗西斯一世時期(1515~1547)。然而,在亨利三世(1574~1589)的宮庭裡,它大受寵愛。同樣在西班牙,它也是公主們喜歡的寵物,當時西班牙學校經常將它畫進油畫中。在高雅的畫中有人發現有這種犬。
在拿破崙三世的短暫興趣之後,這種貴族犬的命運發生變化,在1800年後期,比雄犬成為'平民犬',出現在大街小巷,陪伴北非回教地域來的旗奏風琴者、引導盲人、在馬戲團表旗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一些養犬愛好者認識到這種犬的價值,法國的培育者對它進行了一系列的培育工作。1933年3月5日,這種犬的標準(由當時也國玩賞犬俱樂部主席和他的比利時犬培育愛好者一道起草)被法國養犬俱樂部 採納。鑒於這種犬有兩個名字'比雄犬'和'特納利夫犬',當時的國際犬業聯合會主席尼紮特-李門斯夫人根據此犬的特點建議用名'卷毛比雄犬'並被採納。1934年10月18日,比雄犬進入法國養犬俱樂部的品種譜系。國際犬業聯合會承認卷毛比雄犬是法國和比利時品種,有權利在它的起源地所有國家登記。至今這種犬在法國、比利時和義大利得到承認。
1956年,佛朗哥-皮卡迪夫搬遷到美國中西部,在那裡他們的母犬生下了在這個國家的第一頭卷毛比雄幼犬。
1959年和1960年兩名犬培育者分別在美國不同地區同時獲得卷毛比雄幼犬,從此這種犬在美國開始得到繁殖。
1971年9月1日卷毛比雄犬得到雜用犬等級分類的認可。於1972年10月被美國養犬協會良種譜系正式登記,在1973年4月4日被劃分為非運動犬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