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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被其他狗咬傷獲賠7153元

2013年10月13日下午,市民孫某牽著自家小蝴蝶犬在開發區某社區的網球場散步,小夥兒朱某牽著一條黑色大狗也在附近遛彎,說話間朱某掏出手機打電話,分神了手一松,失控的黑色大狗沖出來撲向孫某,一口就咬在孫某腰部,朱某急忙上前制止大狗。孫某到醫院治療,朱某在醫院當場付了醫藥費。

這事沒完,孫某打起了官司,他先申請司法鑒定自己的傷情。司法鑒定意見是,休治時間是傷後30天,營養費補償是7天,如果日後出現相關症狀和體征可另議。孫某把朱某及朱某女友陳某一併告上法庭,要求兩名被告連帶賠償誤工費、司法鑒定費等共計8338元。

對於原告的說法,上了法庭的朱某說:狗咬傷原告的事,是有。但自己是這狗的主人,狗咬人與陳某沒有關係。賠償應該賠,但據自己所知,原告沒有工作,請求誤工費沒有依據。法庭一查,這條大黑狗是陳某養的,但沒辦養犬登記手續。兩名被告是男女朋友。再查,原告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月工資3200元。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承擔侵權責任。經過一年的時間,直到2014年12月,開發區法院一審作出判決,朱某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7153元,陳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派多格寵物美容學校溫馨提示:如今,家有寵物的人越來越多。尤其是一些大型犬只,在主人眼裡它們是寵物,但對於別人仍然是一種危險。因此,無論是主人還是旁人,都該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依法辦理養犬登記手續,並對狗狗進行適當的良好習慣培養和訓練。